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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关于落实禁燃禁放工作 致家长的一封信

2018年01月30日 14:45:20 访问量:1015

尊敬的家长朋友:

正值全县上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固始县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固始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2018年度全年起在城区(东至大史河西岸,西至204省道,南至312南环线,北至番城大道)禁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将依法承担法律后果。

燃放烟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易酿成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共建我们的美丽家园,请广大学生家长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们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1、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请广大家长自觉遵守法规,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或者参与相关活动,尽已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幸福感、获得感。

2、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家长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宣讲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险性,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3、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家长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4、做孩子楷模。带头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止区域和时间燃放,做精神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先行者,跟孩子一起,积极宣传“禁放规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监管和教育孩子“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寒假和春节期间,,不去购买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围观及时发现、制止孩子个人或者结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家长朋友,为了你、我、他的健康、安全、幸福,更为了子孙后代拥有清洁优美、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小手拉大手,共同努力,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摒弃生活陋习,远离烟花爆竹,守护碧水蓝天,共建美丽固始。

最后,祝您阖家欢乐,身体健康,孩子天天向上!

对全校师生的要求

老师们、同学们:

燃放烟花爆竹破坏环境,更影响身体健康,为了让我们生存着的地球环境更美好,要从我做起,减少燃放鞭炮。

一、不要购买和燃放非法、伪劣、超标品种烟花爆竹,以防伤己伤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对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携带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执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发现了以上行为,可直接向派出所(110)报告。

三、不要在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清理阳台、楼道及房前屋后的垃圾,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四、非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要遵守六项规定:

1.燃放烟花爆竹时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摔炮也是其中一种)

2.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3.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

4.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护。

5.任何人燃放烟花爆竹均应选择在室外空旷、平坦、无障碍的地方,不得在室内、楼道、阳台上燃放,不得对人、对物燃放。

6.严禁在公共场所、油库、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固始县实验中学

                2018130

 

编辑: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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