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教育部教监【2014】4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全面落实《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切实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纠正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特签订本责任书。
作为实验中学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我承诺:
一、坚决不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二、坚决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三、坚决不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四、坚决不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五、坚决不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六、坚决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若发现我违反规定,发生以上行为,愿意按照河南省《关于严禁教师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
固始县实验中学
2014.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