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基〔2010〕49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全县中小学2014—2014学年度下期期末教学质量抽测和放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期末教学质量抽测工作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抽测
小学各年级和初中七、八年级以质量监测为目的的抽考有关事宜,按县教研室《关于2014—2015学年度下期期末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的通知》(固教研〔2015〕21号)要求执行。抽考日程安排:小学六年级6月17日上午,小学一至五年级6月17—19日,初中七、八年级6月17—19日。考试结束后,各中小学校要认真组织评卷并做好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及时填写学生操行评语和学业成绩,发放通知书。
(二)高中非毕业班调研考试
高中一、二年级调研考试,其日程安排(7月10—13日)、试卷评阅、成绩统计、质量分析等按市教研室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二、放暑假和暑期工作
(一)放暑假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7月1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开学上课;普通高中7月16日开始放暑假,9月1日开学上课;幼儿园6月20日开始放假,9月1日开始上课。
(二)相关要求
1、认真做好学年末的各项总结工作。各乡镇中心校、初中、高中和局属小学的工作总结于7月31日前报送局基础教育科。有毕业班的高、初中学校,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关于高考和中招的各种分析总结和经验材料。
2、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放假前要集中时间对师生进行安全法制、饮食卫生和行为规范教育,教育师生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讲公德、守法纪,自觉抵制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3、安排好学生的暑期生活。给学生布置适量作业,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课业负担,使学生过一个轻松愉快的暑假。鼓励学生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增知识、长才干、强素质。要与学生家长和社会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控制未成年人进网吧或无监护人陪同下外出游泳。放假期间,学校和教师不得组织学生补课、上新课或参加补习班,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实行督查问责。
4、做好值班护校工作。要建立领导值班制,安排责任心强的教职工护校,确保学校和个人财产安全。对校产校具进行清理登记和维修,对校舍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各校严禁将校舍出租或挪作他用。
5、做好控制学生流失和留守儿童家访工作。各校要把对学生的家访当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组织全体教师对中小学生普遍进行一次家访,特别要关注留守儿童,利用假期与其家长沟通,共同探讨留守儿童的教育途径。全力以赴做好控辍工作,确保今年秋季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6、做好暑期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和班主任培训等各类培训,努力提高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7、做好招生工作。各高中和初中学校要按《固始县2015年中招工作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认真做好新生入学工作。涉及城区划片招生的幼儿园、小学、初中,要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
8、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各学校要于下学期开学前一周组织教职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业务能力。要制订好各项工作计划,完善各类规章制度,组织学生报到注册,落实课本发放,保证9月1日按时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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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