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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班级承担消防设施管理办法

2016年03月02日 11:14:47 访问量:150
火灾防患是每个学校安全工作的头等大事,为此,学校在学期初投入大量资金,更新了火灾报警系统、更换了消防栓门框、水枪、水带、外框玻璃,配备更新了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并在学校重要区域设置了安全疏散标识。学校安装、配置的消防栓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学校的公共财产,师生人人有责任加以爱护。为此,制订本管理细则。
    1、就近管理,责任到班。七、八、九年级各班就近管理教室旁边的一个消防栓或者灭火器。综合楼七年级教室西墙上的消防栓由走廊北边靠西的相关班级管理维护;七年级教室西墙下各灭火箱里的灭火器由走廊南边教室靠南楼梯的相关班级管理维护。
    2、承包班级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无损,标识清洁。每个学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3、如发现破损,管理班级及时向政教处报告,由损坏者照价赔偿,除通报批评外,还要扣除所在班级当月班级管理积分。
    4、如有损坏,而又找不到责任人的,由承担管理的班级照价赔偿,并视损坏程度扣除当月班级积分0.1—1分。
    5、消防器材除自然损耗外,消防栓、灭火器(箱)完好无损,标识无污渍,每学期末一次性给予承担管理班级适当积分奖励。
                   
                                             固始县实验中学
                                            二〇一六年三月
编辑: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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