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教师的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教师自身安全责任
1、积极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模范履行教师职业规范,提高自身修养。
2、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规范停车,不乘坐或驾驶无牌无证的各种机动车辆,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驶。
3、外出时,要维护教师形象,注意人身安全,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4、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安全用电,不擅自拆卸或安装各种电器设备。
5、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及公益劳动,要做到遵守秩序,注意安全。
6、在实验、计算机、体育教学活动中,做到正确操作,正确使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材和药品,切实保障自己与学生的安全。
7、安全上网,懂得利用网络传播病毒、反动信息、色情信息、垃圾邮件是违法行为;非法攻击和进入他人计算机、服务器是违法行为;要远离色情网站,不要轻易运行电子邮件里的附件,在网络上不要轻易相信别人等。
8、在八小时工作之后的业余时间内,不要进行酗酒、赌博等不健康的活动。
二、维护学生安全工作职责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给学生布置过量的惩罚性作业。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值班教师要认真参加值班工作,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并维持好寄宿生的晚休秩序。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任课教师上课要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班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10、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11、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2、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及时排查。
13、级分管领导作为级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协助学校督促好本级部教师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级部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
14、级部分管领导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应组织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教师个人各执一份。
责任人(签名)
学校(盖章)
2016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