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实验中学2015-2016学年度七、八年级
教学质量奖惩办法
为了弘扬团结协作精神,激励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本着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订本办法。
奖励分三项,即:班级协作奖、学科协作奖、个人贡献奖。
一、班级协作奖
1、班级积分奖:依据两期期末考试成绩积分计奖。积分方法是:七、八年级学生总分占全校前10名,每人计20分;第11-50名每人计16分,第51-100名计12分,第101-300名计8分,第301-500名计6分;第501-800名计4分;第801-1200名计2分,第1200以后每人计1分。排在年级后100名的每1人扣除班级积分1分。[八(17)、八(18)班按40%折算,七(17)、七(18)、七(19)班积分按60%折算。]
2、期末统考目标奖。学校对七、八年级实行目标管理。班级目标分两级,第一级为各班进入年级前500名人数,第二级为各班进入年级前1000名人数,各班目标考试结束后确定,年级前500名人数、前1000名人数减去宏志班实际所占人数后班平均数为各班目标。[七(17)、七(18)和七(19)班一级目标分别为56、54、59。八(17)、八(18)一级目标均为75
。]七年级每班目标基础奖3000分,八年级每班目标基础奖3600分,每超一级目标1人,加奖班级500分;少1人减200分。每超二级目标1人,加奖200分,少1人减100分。七、八年级上期末考试总分排在全校500名以后的学生,在下期末跃居全校400名以前,班级加计超目标0.5人。
3、班级协作奖金各年级均按学科标准工作量在班级课时中所占的比例,分配到有统考分数学科的任课教师。班主任奖金按班级协作奖总额的10%另行计发。如果本学年毕业班教师获特殊贡献奖,七、八年级学年末优秀班主任一同享受。
二、学科协作奖
依据两个学期末全县统考成绩计奖。比较城关初中大校各科的优秀人数,夺得第一的学科任课教师均奖500分,教研组长加100分;超出第二名10%及以上的学科奖1000分,教研组长加200分。凡夺得全县第一的学科组长,如果个人贡献奖积分排在平均位次以上,其个人贡献奖按同组第一名计奖,当年评优评先时按第一名对待。单科优秀人数未获得全县第一的组长其个人贡献奖下浮10%,当年不评优评先。对于不满工作量的任课教师得分将根据工作量与满工作量的比例折算。
三、个人贡献奖
1、积分奖:七、八年级学生单科成绩占全校前100名每人积12分,第101-200名每人积8分,第201-500名每人积4分,501-1000名每人积2分,第1000名以后每人积1分。七(17)、七(18)、七(19)班按60%折算,八(17)、八(18)班各学科积分按55%折算。然后计算出任课教师所任班级的平均积分。原则上同一年级各科积分相等,计算如果同一分数并列人数太多,致使某一分数段积分过多,可在下一分数段少取或折算,以达到学科总积分与其它学科相等或相近。
2、平均分奖:此项奖基础分为500分,其计算方法为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平均分的平均数与全年级平均分的比值减1乘5后再乘500加500,即为任课教师的此项得分。七(17)、七(18)、七(19)班按60%折算,八(17)、八(18)班此项积分按50%折算。 (平均分的计算绝对按年初分班人数为基数,分班后转入的学生也记入基数。)
3、及格率奖:此项奖基础分为500分,其计算方法为:任课教师所教班级的及格率的平均数与全年级及格率的比值减1后乘5再乘500加500,即为任课教师此项得分。七(17)、七(18)、七(19)班按60%折算,八(17)、八(18)班此项积分按50%折算。(及格率的计算绝对按年初分班人数为基数,分班后转入的学生也记入基数。)
4、对于不满工作量的任课教师以上三项奖励得分将根据所任课程工作量与满工作量的比例折算。
四、惩罚
1、班级学生流失1人,从班级协作奖中扣除400分,并从班主任奖金中扣除200分。
2、对于优秀人数未夺得第一的学科其个人积分又排在最后一名的任课教师实行末位淘汰。
3、凡请假者除请假期间不享受各项奖金外,其它待遇按《固始县教职工岗位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执行。
五、说明
1、各项积分每1分奖励金额将由行政办公会根据各年级统考成绩外比情况及毕业班人均奖金和学校财力情况研究决定。
2、如果个别项目设想与实际差距太大,经行政办公会研究可做适当调整。
3、此办法解释权归行政办公会。
固始县实验中学
二0一五年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