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机构、职责:
【校园欺凌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易松林校长(电话:136****9831)
组员:校领导班子及各班主任
【现场防护组】
组长:李祥恩校长(电话:138****0615)
组员:王爱民 魏超亚
祝彦兵 刘金伟 刘亮 朱士江 孙永强 马超 全体保安人员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欺凌学生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疏散引导组】
组长:王孝忠校长(电话:139****8939)
组员:夏正福 彭娟 周维银 张志伟 曹云慧 及班主任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马上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欺凌的学生,并机智的疏散到安全的地带。
【通讯联络组】
组长:杨超校长(电话:139****8165)
组员:胡贺文 祝安华 易旭 夏伟军
职责:发生欺凌事件后,组长迅速按总指挥要求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局报告,传达事故情况保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
组长:张德成校长(电话:138****9279)
组员:吴峰 吕启锋 杨柳 韩亚 及现场任课老师
职责: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后,本组组员在组长的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
二、防止校园校园欺凌事件应急组职责 :
1、决定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2、统一领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定现场指挥人员,负责应急队伍及物资的调动。
3、向公安、医院、教育局等应急部门报告,并保持密切联系,相关部门人员到达单位后,配合这些部门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向单位员工通报事故情况。
5、向上级部门请求救援事项。
三、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四、预防措施:
l、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积极组织师生进行防范暴力事件的演习,提高师生的防范和自救能力。
2、严格门卫登记、验证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作出反应。
4、对校内可能引发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并做好矛盾的化解工作。
5、对校园内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适当的监控并给予关心;当发现相关人员有异常言行,及时劝其在家休养,在经济上予以照顾帮助。
五、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学校应急组在110的协助下,应立即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对伤员进行救护,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3、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六、纪律处分:
凡学校教师,必须积极参加与校园欺凌事件的防护,对学校出现的欺凌事件进行及时处置,对欺凌事件反应迟缓,故意推脱,懈怠而导致校园安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学校将对该教师严肃处理。
专项治理责任部门:政教处
专项治理电话:4941355 4942876
专项治理责任人:王爱民(137****9029)
魏超亚(138****6896)
固始县实验中学
二〇一六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