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试行)
一、仪容仪表 清新端庄
1、衣着体现职业特点,清新端庄,整洁美观。
2、发型简洁,发色自然,妆容得体,饰品搭配协调、雅致。
二、言谈举止 文明大方
3、谈吐文雅,举止文明,待人接物,真诚坦荡。
4、语言规范,语速适中,语气亲切,语音清晰,语意准确。
5、师生间微笑交谈,平等沟通;同事间主动问候,热情回应,保持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
6、尊重家长,与家长交谈谦和、诚恳;接待家长热情有礼,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三、公共场合 儒雅风度
7、公共场合,自觉保持良好形象,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8、尊重风俗,守时守信;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女士优先;举止得体,气质儒雅。
四、网络通讯 恪守公德
9、上班时间不煲电话,不上网聊天、玩游戏。
10、在网络活动中,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自觉抵制不健康的、非法的、低俗的网站和内容;恪守公德,诚信为本,做到尊重他人,尊重他人隐私;不造谣、诽谤、谩骂和制造流言等,不损害或搅乱他人工作与生活。
五、师表形象 率先垂范
11、师生关系平等,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经常和学生交流,倾听学生心声;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学生。
12、按时进课堂,学生起立时教师及时还礼。上课时教师目光亲切、有神;站着讲课,与学生交流,多用“请”字;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堂。
13、校园行走精神抖擞,不勾肩搭背,不嬉闹,遇到同事主动礼让。
14、不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喧哗;会议期间,手机置静音或关闭,不接听手机、不发送和阅读短信;不随意走动;不吸烟;不做其他可能扰乱会场秩序的事情。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
三 要:
一、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
二、教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
三、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八不准:
一、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二、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五、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
六、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
七、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八、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