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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试行)

2014年08月17日 15:18:15 访问量:294

中小学教师礼仪规范(试行)

一、仪容仪表  清新端庄

    1、衣着体现职业特点,清新端庄,整洁美观。

    2、发型简洁,发色自然,妆容得体,饰品搭配协调、雅致。

二、言谈举止  文明大方

    3、谈吐文雅,举止文明,待人接物,真诚坦荡。

    4、语言规范,语速适中,语气亲切,语音清晰,语意准确。

    5、师生间微笑交谈,平等沟通;同事间主动问候,热情回应,保持良好的团结协作关系。

    6、尊重家长,与家长交谈谦和、诚恳;接待家长热情有礼,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三、公共场合  儒雅风度

    7、公共场合,自觉保持良好形象,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

    8、尊重风俗,守时守信;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女士优先;举止得体,气质儒雅。

四、网络通讯  恪守公德

    9、上班时间不煲电话,不上网聊天、玩游戏。

    10、在网络活动中,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自觉抵制不健康的、非法的、低俗的网站和内容;恪守公德,诚信为本,做到尊重他人,尊重他人隐私;不造谣、诽谤、谩骂和制造流言等,不损害或搅乱他人工作与生活。

五、师表形象  率先垂范

    11、师生关系平等,尊重学生人格。关心爱护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经常和学生交流,倾听学生心声;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学生。

    12、按时进课堂,学生起立时教师及时还礼。上课时教师目光亲切、有神;站着讲课,与学生交流,多用“请”字;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携带通讯工具进课堂。

    13、校园行走精神抖擞,不勾肩搭背,不嬉闹,遇到同事主动礼让。

    14、不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合喧哗;会议期间,手机置静音或关闭,不接听手机、不发送和阅读短信;不随意走动;不吸烟;不做其他可能扰乱会场秩序的事情。

                  

                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三要八不准”

                  

      三 要:

     一、班主任每学年要对每一位学生进行家访;

     二、教师每学期要与每一位学生进行民主平等的谈心;

     三、学校每学期要安排教师向每一位学生家长征求对学校工作的意见。

      八不准:                    

      一、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

      二、不准旷教、随意停课、调课和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四、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用粗鲁言行对待家长;

      五、不准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

      六、不准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

      七、不准对所任教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八、不准在教学活动中有使用通讯工具等影响正常教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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