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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实验中学师生饮用水卫生安全责任书

2016年02月18日 14:09:07 访问量:85

水是生命之源。但是随着社会发展,这句话应该改为“安全的水是生命之源”。特别是饮用水安全,已成为政府、社会、公众日益关注的焦点。没有安全的饮用水,就没有健康的生命,更没有和谐的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由于饮水造成的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结合我校饮用水卫生管理现状,特制订饮用水安全责任状。

一、学校建立健全饮水卫生管理制度,总务处从事饮水卫生管理。

二、管水人员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后方可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和有效健康证的,不得在学校担任此工作。

三、严把饮用水卫生关,禁止下列饮用水进入校园:

1、超过保质期限、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水。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饮水。3、超过保质期的饮水。

4、无生产厂商、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的饮用水(只要一项无都为三无产品)。

四、要热情服务、要坚持原则,服从学校管理。

1、做好学校内各个教室、综合室、办公室的饮用水供应,换装。 2、校内饮用水定点存放,随用随取,不在楼道、办公室、教室里随处堆放。 3、定期做好饮水机清洗和卫生消毒工作。 4、寒暑假期间回收校内所有饮水机,统一维修,统一存放。 5、长假后要盘点库存饮用水,处理掉超过保质期限规定的饮用水。6、新学期开学,所有饮水机全面清洗、消毒后统一分配使用。7、经常检查饮水机运行状况,发现饮水机坏损,先调换再联系厂商维修。 

五、自觉接受学校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检查监督。凡学校检查或学生举报出的违反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立即要求停止送水,凡造成后果的,由国家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人,并负所有民事及刑事责任。

六、发生学生饮用水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不得隐瞒,并保护好现场。

 责任人:                         总务处:

2016.2

编辑: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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