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警校合作 共筑平安校园
——实验中学举行“校园警务室”挂牌仪式
12月4日上午,实验中学“校园警务室”挂牌仪式隆重举行。教体局纪委书记杨如海,县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所长曾骋,学校法制副校长张帆,社区民警张伟等领导出席了挂牌仪式。实验中学七年级部分同学及学校保安队和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此次挂牌仪式。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治安稳定,净化学校及周边环境,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的校园环境,实验中学进一步加强了与警方的联系,共同构筑平安和谐校园,在西关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校园警务室”,聘请了西关派出所副所长张帆为学校法制副校长,元光社区干警张伟为校园警务室民警。
在挂牌仪式上,曾所长在仪式上讲话指出设立“校园警务室”,让民警走进校园,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六条措施”和公安部“八条措施”的重要举措,旨在维护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为师生提供安全保障,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并就校园警务室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张警官在讲话中表示,校园警务室设立后,将更加规范和有效地开展工作,密切关注、掌握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治安动向,恪尽职守、竭尽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校长易松林代表学校在仪式上讲话。首先代表学校对教体局和西关派出所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充分肯定了“校园警务室”的积极意义,同时表示学校将充分发挥校园警务室的保障作用,使校园警务室真正成为校园的“110”,从而建设更为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最后,杨书记和曾所长共同为“校园警务室”揭牌。
通过建立“校园警务室”,让民警走进校园,为学校的各项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为实验中学建设更为和谐、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